4月29日,平南縣人民法院舉行盜搶騙集中公開宣判大會,依法對黃某犯搶劫罪,謝某犯詐騙罪,林某、楊某等五人犯盜竊罪,共七案八名被告人進行集中宣判,分別判處三年至八個月不等有期徒刑,拘役,并處罰金。平南法院通過集中宣判一批“盜搶騙”等違法犯罪案件,形成強大威懾,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,有力維護了社會治安。